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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基础
行政合同从特征上来说,具有双重属性,但从根本属性上来说,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民事行为,而是公法契约的一种,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公法行为,以非强制性的自愿接受、自觉履行为原则。这是因为,在行政合同的双重属性中,行政性是第一性,而合同性则是第二性。“行政合同其实质就是受行政权监督的契约关系”。
(1)、虽然行政合同具有合同性,但“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而行政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公法,特别是行政法律法规的设定,所以行政合同设定的是公法意义的上权利义务。
(2)、行政合同中行政相对人一方的私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公法权利的限制,外在表现为,行政机关一方拥有行政优益权。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上不可能享有一般合同法意义上的契约自由。例如,在缔结合同方面,行政机关受行政合同适用范围的限制,哪些行政事务可以采用行政行为方式处理,哪些事项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进行,并不能由缔约的行政机关自主决定。由于行政合同仅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所以行政合同本身为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行政合同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纳入行政诉讼的现实需要
将行政合同纳入行政诉讼,这一方面可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行政机关以订立合同的方式规避法律;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强权进行监控,防止行政机关利用强权或滥用职权,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两点是民事诉讼所无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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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你对行政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开竞争原则
公开竞争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 该原则不仅是民事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行政合同订立时应遵循的原则。由于行政合同 的行政性,该原则对合法的行政合同的达成至关重要。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 为例。法律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可以采用协议、拍卖和投标的方式签订。
但体现公开 竞争原则的招标方式和半公开或秘密的协议方式,在合同签订的结果方面差异明显。以上海市为例,自年至年,土地出让中采用招标方式的每平方米单价都在美元以上,而采用协议方式最低只有美元(平方米,一般在几百美元之间。
可见,招标方式的采用,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增加,公开竞争原则的运用,使得政府行为透明度大为增加,使经济管理行为处于监督之下,而不公开的协议方式则为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
行政合同的公开竞争原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
如行政主体欲出让国有土地,应当事先公开订立合同的要约及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使行政相对方能全面了解行政主体签订合同的要约。同时,公开竞争原则的遵守也是行政机关保护相对方的信息自由权的表现。在行政活动中,行政相对人都有权获得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之外的信息。
(2)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既能保证公益的达成,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益,也有利于防止腐败。
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行政合同的全面履行是行政合同依法成立的必然结果,并构成行政合同法律效力的核心内容和行政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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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信息网络安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之一,网络法律能够保证我们的安全信息,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网络安全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十三)现行《刑法》中,专门规定了哪两个关于计算机犯罪的罪名: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四)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中如何定罪: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该条规定的犯罪侵害客体比较广泛,包括公司财产或国家秘密的拥有权等。
(十五)禁止从事哪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十六)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上述问题明确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三条 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条 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处罚等措施。
原告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请求追加网络用户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五条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侵权人以书面形式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示的方式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包含下列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一)通知人的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三)通知人要求删除相关信息的理由。
被侵权人发送的通知未满足上述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是否及时,应当根据网络服务的性质、有效通知的形式和准确程度,网络信息侵害权益的类型和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第七条 其发布的信息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网络用户,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收到通知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网络用户,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通知内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因通知人的通知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错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被采取措施的网络用户请求通知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错误采取措施的网络用户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相应恢复措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技术条件限制无法恢复的除外。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以人工或者自动方式对侵权网络信息以推荐、排名、选择、编辑、整理、修改等方式作出处理;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的管理信息的能力,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及其引发侵权的可能性大小;
(三)该网络信息侵害人身权益的类型及明显程度;
(四)该网络信息的社会影响程度或者一定时间内的浏览量;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预防侵权措施的技术可能性及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或者同一侵权信息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
(七)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
(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
(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公开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个人信息,或者公开该信息侵害权利人值得保护的重大利益,权利人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公开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与前述信息来源内容不符;
(二)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
(三)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
(四)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仍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
第十四条 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
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形式的,应当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所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侵权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合理的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第十七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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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发展运行的中枢神经,在企业发展中的意义重大。那么你对企业行政管理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行政管理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行政管理的初始含义。在中国,行政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周礼》“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平共共和。”这里的行政指对整个国家进行管理;在西方,英语中行政(Administration)源出拉丁文Adminatrarc,意思是“执行事物”。最初,行政的一般含议是指对事务的治理和执行。
2.现代行政管理的含义。行政可以理解为国家事务的管★城市危险房屋管理
1.危险房屋指结构己严重损坏承重构件己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2.危险房屋鉴定程序:受理申请;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签发鉴定文书。
鉴定机构鉴定房屋为危险房屋的,分为四种情况进行处理: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1. 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与修缮责任。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有权申请危险房屋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够解除危险的,应当及时解除危险;解除危险暂时有困难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危害。异产毗连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各所有权人应当按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果房屋所有人拒绝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危险房屋,或者使用人有阻碍修缮治理危险房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者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代履行)。
4.危险房屋造成损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1)房屋所有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除措施。
(2)房屋使用人、行为人应当承得的民事责任: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除危险措施;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3)鉴定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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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 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 安全生产责任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 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 , 指的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依照《安全生产 法》第九条的规定 ,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 经营活动性质不同和违法行为的不同 , 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 可任职 ,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等等 , 这些规定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几项有效措施 , 生产经营单 位必须执行 , 如不遵守 , 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 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 , 并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 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技人 ,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提供必需的资金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生产经营单 位停产停业整顿。有上述违法行为 ,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几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 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 以保证安 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 必须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 ,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期预防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履行警示告知义务。对于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 ,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安全设备还必须进行 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 并定期检测 , 以保证正常运转 , 维护、保养、检测还 应当做好记录。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这是保 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 大的特种设备 , 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 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 格 , 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方可投入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如果生产经营单位 违反了上述规定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 将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 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 ; 造成严重后果 , 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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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法律是基础知识考试的常见内容,那么你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南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解释刑法,因此可以随意对刑法进行限制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是成文法,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规章也可以成为刑法的渊源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与刑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新法一律不能溯及既往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B、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C、外国人甲在国外教唆中国人陈某到中国拐卖儿童,陈某独自来中国拐卖儿童,后甲来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仅仅实施了教唆行为的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如果甲不能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A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
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也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D、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7、关于罪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在某农民家里盗窃,看到柜子里放有一把手枪(农民的儿子是武警),但他不认识该枪的具体型号。他仍然窃得该枪。由于甲不认识枪支的具体型号,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B、乙在盗窃时发生认识错误,误把枪支当炸药盗回,乙构成犯罪未遂
C、丙丢失枪支后3天才发现,他立即上报。但是,盗枪者已经用该枪杀死一人。丙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丁受雇替王某杀死李某。由于对李某不熟悉,他误将吴某当做李某杀害。由于丁没有杀死想要杀死的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8、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丁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D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9、母亲甲(擅长游泳)带儿子外出游泳,发现自己一直很讨厌的儿子(8岁)被卷入漩涡中,以为自己不救助儿子,法律也不会追究自己,即离开现场,儿子很快死亡,对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由于儿子被卷入漩涡不是甲造成的,甲没有犯罪故意
B、甲有法律认识错误,所以无罪
C、甲存在间接故意
D、甲没有认识错误
10、 甲本想伤害乙,但在黑暗中,甲误将丙当成乙,而对丙使用了暴力,丙当场身受重伤,流血不止。甲发现是丙后,没有对丙进行救治,反而将丙大骂一通后离开现场。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B
A、按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C、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甲没有救治丙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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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报考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
A、缓刑是一种主刑
B、缓刑是一种附加刑
C、对于累犯不得宣告缓刑
D、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
2、下列关于长江三角洲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成的三角洲,广义上包括江苏、浙江和上海
B、早在西汉时期,该地区已经是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主要生产稻米和丝绸
C、阖闾、顾恺之、黄道婆、孙权、苏轼等都是该地区历史上的人物
D、该地区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
3、海鸥是最常见的海鸟,被称为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下列对海鸥获得“预报员”称号的解释中不符合事实的是( )。
A、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
B、海鸥常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航海者可据此判断附近是否有暗礁
C、海鸥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迷失方向时可观察海鸥的飞行方向寻找港口
D、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海边飞向大海远处,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
4、“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尽情领略漫天的星斗;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潜心阅读经典中的智慧;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听到别人的心声。”面对当前快节奏的生活压力,这种对生活的感悟与下列选项中包含相同哲理的是( )。
A、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B、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C、把握分寸,过犹不及 D、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5、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外焰燃烧最充分 B、内焰最明亮 C、外焰一般呈蓝色 D、焰心的温度
6、在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都高中名,被称为连中“三元”。“三元”称谓从乡试到殿试排列正确的是( )。
A、状元、会元、解元 B、会元、状元、解元
C、会元、解元、状元 D、解元、会元、状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D。解析:缓刑不是刑罚种类,AB不正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选项正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D不正确。
2、【答案】C。解析:苏轼是北宋时期四川眉山人,故C项不对,该选。
3、【答案】D。解析: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A项正确;海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海鸥常着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群飞鸣噪,这对航海者无疑是发出提防撞礁的信号,B项正确;同时它还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每当航行迷途或大雾弥漫时,观察海鸥飞行方向,亦可作为寻找港口的依据,C项正确;如果它们沿着海边徘徊,那么天气将会逐渐变坏;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大海远处飞向海边,或者成群的海鸥聚集在沙滩上或岩石缝里,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D项中“从大海边飞向大海远处”的说法错误,不符合事实。故本题选D。
4、【答案】C。解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映的是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不同;“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强调部分对整体的作用;“把握分寸,过犹不及”强调适度原则;D比喻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比喻不能要求一个人没有一点缺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D。解析: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外焰和氧气充分接触,燃烧最充分,呈现蓝色,温度;内焰呈现红色,最为明亮,温度次之;焰心最为昏暗,温度最低。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6、【答案】D。解析: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名分别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名,称“连中三元”。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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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是指地球大气层以外的宇宙空间,大气层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那么你对太空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太空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太空站又称为“空间站”、“轨道站”或“ 航天站”,是可供多名宇航员巡航、长期工作和居住的载人航天器。在太空站运行期间,宇航员的替换和物资设备的补充可以由载人飞船或 航天飞机运送,物资设备也可由无人航天器运送。1971年 前苏联发射了世界上第一个太空站———“礼炮”1号,此后到1983年又发射了“礼炮”2—7号。1986年前苏联又发射了更大的太空站“和平”号。美国1973年利用“阿波罗” 登月计划的剩余物资发射了“ 天空实验室”太空站。
太空旅游
太空旅游是基于人们遨游太空的理想,到太空去旅游,给人提供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最新奇和最为刺激人的是可以观赏太空旖旎的风光,同时还可以享受失重的味道。而这两种体验只有太空中才能享受到,可以说,此景只有天上有。太空游项目始于2001年4月30日。第一位 太空游客为美国商人丹尼斯蒂托,第二位太空游客为 南非富翁马克·沙特尔沃思,第三位太空游客为美国人 格雷戈里·奥尔森。 聂海胜就是其中的一位。
太空行走
太空行走(Walking in space)又称为出舱活动,即航天员在载人航天器之外或在 月球和 行星等其他天体上完成各种任务的过程。它是载人航天的一项关键技术,是 载人航天工程在轨道上安装大型设备、进行 科学实验、施放卫星、检查和维修 航天器的重要手段。要实现太空行走这一目标,需要诸多的特殊技术保障。
太空探索
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拉开了人类 航天时代的序幕。前苏联宇航员、大名鼎鼎的 加加林,于1961年4月12日,乘坐前苏联“ 东方号”飞船,环绕地球飞行了一圈,历时近两个小时,成为第一位进入太空的人。
登月
月球是距离地球最近的天体(约38万公里),是人类进行太空探险的第一站。前苏联1959年发射的 月球2号探测器在月球着陆,这是人类的 航天器第一次到达地球以外的天体。同年10月, 月球3号飞越月球,发回第一批月球背面的照片。1970年发射的 月球16号着陆于丰富海,把100克月球土壤送回了地球。
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雄心勃勃的“阿波罗”计划的目的就是将人类送上月球进行实地考察。在此之前的1961年到1967年间,9个“徘徊者”、7个“勘测者”探测器和5个月球 轨道器先后对月球进行了考察。它们拍摄了月球的照片,并分析了月球的土壤,为登上月球做好了准备。随后美国便使用“土星”5号运载火箭先后向月球发射了17艘“阿波罗”飞船。其中“阿波罗”1-3号是试验飞船,4-6号是无人飞船,7号飞船载人绕地球飞行,8-10号载人绕月飞行,11号至17号是载人登月飞行。
1969年7月16日发射的 “阿波罗”11号使人类首次登上了月球。执行该次任务的是 阿姆斯特朗、阿尔德林和 柯林斯。飞船抵达 月球轨道后,柯林斯驾船绕月飞行,另两名宇航局驾驶登月舱于7月20日降落在月球表面的 静海。阿姆斯特朗成为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宇航员在月球表面进行了实地的科学考察,并把一块金属纪念牌和 美国国旗插上了月球。此后又有5次成功的登月飞行,宇航员在月球上停留的时间总共约300小时。
此后对月球的考察几乎停滞,直到1994年,美国又发射了“克莱门汀”号无人驾驶飞船,对月球进行了新的地貌测绘,其目的是为在不久的将来建立 月球基地和月基天文台作准备。1998年1月6日发射升空的“月球勘探者”携带有中子光谱仪探测氢原子。它发现在月球 两极的盆地底部存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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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考试,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西昌市公共基础知识试卷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
A、缓刑是一种主刑
B、缓刑是一种附加刑
C、对于累犯不得宣告缓刑
D、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
2、下列关于长江三角洲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成的三角洲,广义上包括江苏、浙江和上海
B、早在西汉时期,该地区已经是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主要生产稻米和丝绸
C、阖闾、顾恺之、黄道婆、孙权、苏轼等都是该地区历史上的人物
D、该地区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
3、海鸥是最常见的海鸟,被称为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下列对海鸥获得“预报员”称号的解释中不符合事实的是( )。
A、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
B、海鸥常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航海者可据此判断附近是否有暗礁
C、海鸥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迷失方向时可观察海鸥的飞行方向寻找港口
D、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海边飞向大海远处,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
4、“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尽情领略漫天的星斗;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潜心阅读经典中的智慧;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听到别人的心声。”面对当前快节奏的生活压力,这种对生活的感悟与下列选项中包含相同哲理的是( )。
A、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B、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C、把握分寸,过犹不及 D、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5、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外焰燃烧最充分 B、内焰最明亮 C、外焰一般呈蓝色 D、焰心的温度
6、在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都高中名,被称为连中“三元”。“三元”称谓从乡试到殿试排列正确的是( )。
A、状元、会元、解元 B、会元、状元、解元
C、会元、解元、状元 D、解元、会元、状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D。解析:缓刑不是刑罚种类,AB不正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选项正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D不正确。
2、【答案】C。解析:苏轼是北宋时期四川眉山人,故C项不对,该选。
3、【答案】D。解析: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A项正确;海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海鸥常着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群飞鸣噪,这对航海者无疑是发出提防撞礁的信号,B项正确;同时它还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每当航行迷途或大雾弥漫时,观察海鸥飞行方向,亦可作为寻找港口的依据,C项正确;如果它们沿着海边徘徊,那么天气将会逐渐变坏;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大海远处飞向海边,或者成群的海鸥聚集在沙滩上或岩石缝里,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D项中“从大海边飞向大海远处”的说法错误,不符合事实。故本题选D。
4、【答案】C。解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映的是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不同;“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强调部分对整体的作用;“把握分寸,过犹不及”强调适度原则;D比喻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比喻不能要求一个人没有一点缺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D。解析: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外焰和氧气充分接触,燃烧最充分,呈现蓝色,温度;内焰呈现红色,最为明亮,温度次之;焰心最为昏暗,温度最低。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6、【答案】D。解析: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名分别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名,称“连中三元”。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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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的是供人们食用的食品是安全放心的,其特点是无毒、无害、无残留和无太大的副作用,并且符合人们的营养需求和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食品安全知识问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问题一:食品中的添加剂未引起高度重视。“三精”(糖精、香精、食用色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很多上柜台的儿童食品也确实符合有关标准,但食之过量,会引起不少副作用。
问题二:分不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不少家长往往分不清奶乳制品与乳酸菌类饮料,乳酸菌饮料适用于肠胃不太好的儿童,两者选择不当,反而会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问题三:过分迷信洋食品。从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以看出,进口儿童食品也并非100%完美。客观地讲,如今的国产儿童食品,从质量和包装上来看,比前几年已有很大的进步,有不少已达到出口标准,因而不能迷信于一个“洋”字。
问题四:用方便面代替正餐。方便面是在没有时间做饭时偶尔用来充饥的食品,其中以面粉为主,又经过高温油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均严重不足,营养价值较低,还常常存在脂肪氧化的问题,常常食用方便面会导致营养不良。
问题五:多吃营养滋补品。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主要是通过一日三餐获得的。各种滋补营养品的摄入量本来就很小,其中对身体真正有益的成分仅是微量,有些甚至有副作用。
问题六:用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现在,家长们受广告的影响,往往用“钙奶、果奶”之类的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给孩子增加营养。殊不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饮料根本无法代替牛奶和水果带给孩子的营养和健康。
问题七:用甜饮料解渴,餐前必喝饮料。甜饮料中含糖达10%以上,饮后具有饱腹感,妨碍儿童正餐时的食欲。若要解渴,最好饮用白开水,它不仅容易吸收,而且可以帮助身体排除废物,不增加肾脏的负担。
问题八:吃大量巧克力、甜点和冷饮。甜味是人出生后本能喜爱的味道,其它味觉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味沉溺于甜味之中,儿童的味觉将发育不良,无法感受天然食物的清淡滋味,甚至影响到大脑的发育。同时甜食、冷饮中含有大量糖分,其出众的口感主要依赖于添加剂,而这类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低,会加剧营养不平衡的状况,引起儿童虚胖。
问题九:长期食用“精食”。长期进食精细食物,不仅会因减少B族维生素的摄入而影响神经系统发育,还有可能因为铬元素缺乏“株连”视力。铬含量不足会使胰岛素的活性减退,调节血糖的能力下降,致使食物中的糖分不能正常代谢而滞留于血液中,导致眼睛屈光度改变,最终造成近视。
问题十:过分偏食。儿童食物过敏者中大约30%是由偏食造成的。因为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可使人体细胞发生中毒反应,长期偏食某种食物,会导致某些“毒性”成分在体内蓄积,当蓄积量达到或超过体内细胞的耐受量时,就会出现过敏症状。大量研究资料显示,不科学的饮食作为一个致病因素,对儿童健康的影响并不比细胞、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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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是社会大众生活学习的基本物质条件,人们日常饮用的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标语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 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2、 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3、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4、 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5、 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6、 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7、 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8、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9、 食品安全齐监督, 食品安全靠大家
10、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11、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12、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13、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14、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5、 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6、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17、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18、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9、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0、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21、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家园
22、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23、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24、 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25、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26、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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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些真题汇编的试题能够让你更好地了解其考试的难度和内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汇编和真题精解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做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
B、授权投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公司
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公司合并,回购本公司股份
D、公司成立半年后,某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一发起人
2、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
A、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
B、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C、行政行为必须有合理的动机
D、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的因素
3、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A、个人服从组织 B、少数服从多数
C、局部服从全局 D、下级服从上级
4、某肉食加工厂与某养殖大户签订合同,约定以现行市场价格加上一定的价格预期涨幅购买该养殖大户饲养的优良种猪,并与一年后结付所有的款项,货币在这里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B、流通手段
C、支付手段 D、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
5、在摩托车赛车场上,有一个弯道超车的理念,即摩托车因同等马力很难在直道线路胜出,而在弯道线路车手则可以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超车胜出,从思维方式上看,与直道超车相比,弯道超车理念体现了()。
A、意识对物质的决定作用 B、大胆合理的想象
C、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D、创造性思维的创作
6、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为造成的
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以B选项符合规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因此选项C正确;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D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ACD。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其具体内容包括:①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立法目的。②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有正当的动机。③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因素。④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客观规律。⑤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公正法则。B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体现,故本题答案选ACD。
3、【答案】ABD。解析:根据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故本题答案选ABD。
4、【答案】D。解析:货币有五种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题干中货币主要执行了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是指货币充当衡量商品所包含价值量大小的社会尺度;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指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发生赊购赊销,即用延期支付的方式买卖商品的情况下,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时执行的职能。“以现行市场价格加上一定的价格预期涨幅”体现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一年后结付所有款项”体现了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故本题答案选D。
5、【答案】D。解析:选项A是唯心主义观点,显然错误。弯道超车是赛车场屡试不爽的事实,它不只是大胆而合理的想象,B不正确。从题干我们无法看出什么现象和本质,C为无关选项。由于同等马力很难在直道线路胜出,而在弯道线路,车手则可以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超车胜出,基于这种经验上的认识,形成了弯道超车这一理念,所以它体现的是一种对事物创新性的思考方式。故本题答案选D。
6、【答案】B。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达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并实施犯罪行为。本题明确指出甲、乙是共谋杀害丙,并同时向丙各开了一枪,由此很容易就得出甲、乙两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未击中丙是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应是想象竞合,对想象竞合犯,应采取“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处刑。因此,对甲只能以故意杀人未遂论处。ACD项都是干扰项。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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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那么广东乡镇公务员考试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广东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蚂蚁效应”理论是说,一群蚂蚁选择了一棵百年老树的树底安营扎寨。为建设家园,蚂蚁们挪移一颗颗泥沙,又咬去一点点树皮……有,一阵微风吹来,百年老树轰然溃倒,最终零落成泥。下列与“蚂蚁效应”的哲学寓意相符的是( )。
A、巢覆卵破
B、兵强则灭,木强则折
C、吐纳故新
D、绳锯木断
2、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是( )。
A、兴办经济特区 B、开放浦东新区
C、扩大出口 D、实施走出去战略
3、当今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性组织是( )。
A、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同盟、世界银行
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粮农组织、世界银行
C、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D、关税同盟、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4、不属于元曲四大悲剧的是( )。
A、关汉卿《窦娥冤》 B、白朴《梧桐雨》
C、汤显祖《牡丹亭》 D、纪君祥《赵氏孤儿》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
A、集体负责制 B、双重从属制
C、主席负责制 D、合议制
6、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
A、一年 B、六个月 C、两年 D、十八个月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蚂蚁效应”的哲学寓意是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引起质变,与此相同是的选项D“绳锯木断”。
2、【答案】D。解析:我国于200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此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C。解析: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C。解析:元杂剧的四大悲剧是指:关汉卿的《窦娥冤》、马致远的《汉宫秋》、白朴的《梧桐雨》以及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C。解析:《宪法》第93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本题答案选C。
6、【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据此法条的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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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上与你形影不离的除了家人,就是你的床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床好方向好风水好睡眠。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床位摆放风水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色调要配合
睡房设计以柔和宁静为吉,不宜庄严布局,只宜以轻松舒服为主,故此:
1.老人房———要祥和宁静
2.大人房———要柔和温馨
3.小孩房———要策动活泼
故此在色调布置方面,年纪不同,布局之法亦有分别
(二)睡房切忌空
床头切忌虚空(即不靠墙),既缺乏贵人助力,而且四肢容易疲倦,工作时常出错,再者时常有小人缠身,事业及工作阻碍重重,难言善境。
(三)睡床忌冲正
睡床切忌被厕所或房门所冲,主易为桃花缠身而致感情有变,亦易犯是非官灾、疾病缠身及意外受伤等凶灾。
(四)睡床切忌被压
睡房内之睡床切忌横梁压床或吊柜压床,而《八宅明镜》有云:“宅床不宜担梁,如担前金属阳,主有暖气疾;后担金属阴,主梦魅压。”故床头受横梁所压,称之为“被鬼压”。易做恶梦,更易招致工作压力大,容易疲倦及精神差,工作及事业自难伸展,财运及健康定会转坏。
布置睡床有很多忌讳,需要小心避免。
1、床头靠板的形板不宜用三角形。床头靠板若呈方形或半圆形属于吉利,但切记不能用三角形,因为三角形在五行中属火,如果用在床头,代表主人的精神会比较差,且脾气暴躁。床头靠板是四方形或长方形的,在五行中属土或木,利职业稳定人士。床头靠板是圆形的,在五行中属金,利文职人员。床头靠板由几个半圆形组成(如波浪形),在五行中属水,利创作型或投机型行业的人士取用。
2、床头不宜正对大门,床头正对房门,代表一个人的健康及事业会走下坡路,应该尽量避免。避免的方法是:把睡床移开,以免床头被外气直冲所害,如果睡床无能移动,那么可以换一头睡觉,这亦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3、床头千万不要放在窗口下面,因为窗口是气流和光线最强的地方,如果将床头靠窗设置,那么既对睡眠影响很大,人的能量容易散失,对健康也非常不利,为了睡眠安宁及家居安全着想,应该尽量避免床头贴近窗口,如果不能更换床头,最好能用厚窗帘和遮光布加以遮挡。
4、床头不宜“横梁压顶”风水学认为这会对人的头部健康造成损害,如引发发晕,头痛,失眠以及其他脑部疾病等。避免方法是:把床头移到另一方,避开横粱,倘若因为房间的面积太小或其它原因避不开,也可以采用“遮”的方法,即用天花板把橫梁遮掩起來,借此减少心里压力,此外,还可以在横梁两瑞挂五帝古钱來化解。
5、床头不宜正面对镜子。镜子是用来阻挡煞气的,目的是把直冲来的煞气反射回去,所以不宜正对着床,此外,睡房内也不宜摆太多镜子,否则会严重影响睡眠的质量,导致心悸失眠,精神涣散,甚至疾病缠身。最理想的方法是在衣柜内的门上安装镜子,而且梳妆打扮时,打开柜门便有镜子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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